南平市莆田商会理事组织机构
一、 组织架构:
本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7-13名、副会长12-25名、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
二、产生办法:
1、按筹备会意见,理事有发展本县市会员的义务,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问题的权利,有投票权和投资参与权,理事名额暂不限制。
2、副会长有发展本县市三名以上理事及会员的义务和共同管理商会以的职责,副会长两人以上可联名要求商会优先解决问题和提出问题的权利、有投资参与权。副会长的名额首届允许先报先得,按照入会会员总人数结和各县市会员分布情况进行配额,并加以限制人数。
3、常务副会长除了发起人为永久性外,其它人选均理事大会从副会长中选举产生。
选举方式为:
(1)、由各县市的理事进行不记名投票,产生本县市的常务副会长。
(2)、所有被选举人有主动放弃的权利,但一旦被选举上,则应义不容辞接受常务副会长的权利和义务。
(3)、名额加以限制。
4、常务副会长有优先参与投资权和独立提案权
三、任期及会费
1、所有任期均为两年。
2、理事会费为0.5万,副会长3万、常务副会长5万、会长(待定)。
3、理事及理事以上只有在商会经费不足的前提下经理事大会通过,按照岗位比例进行收取。
4、第二届以后的理事及理事以上的名额在有空缺的前提下可进行增补,但费用每届按20%进行递增。
5、会员可随时申请增补为理事,但副会长和常务副会长从下届开始必须成为理事后才能申请,以此类推。
6、监事长及秘书长为特骋人员无需交纳会费。